領導架構
(一) 聖經
聖經是上帝無誤的話語,是我們無謬的指引。本教會以此為我們所有思想、觀念和決定之依歸,並且不斷努力在每個領導與執行的環節上忠於聖經的教導。
(二) 長老會的治理系統
由區會與長老會所選立的領袖包括牧師、長老和執事:
- 牧師之職務:講解聖經之真道及教義,為真理辯護、駁斥異端、糾正錯誤;負責教會一切崇拜儀式及聖禮;督導教會之長老、執事及一般會眾;與長老合作,共同施行教會一切事工,竭力促進福音的傳揚。
- 長老之職務:管理教會一切的行政工作;勸導與督責所有會眾之信仰生活。並負責教會以下之工作:1.教育:教導教會會眾、青少年、兒童及所有慕道友等之屬靈知識。2.探訪:訪問所有會友之家庭,並特別探訪靈性軟弱之成員。3.監督:履行聖職人員之間彼此監督及激勵之責。4.佈道:推動教會一切佈道工作。5.教務:視察教會一切之事工是否依規定執行。
- 執事之職務:履行安慰及勸導會眾之任務,並辦理必要之賙濟,在長執會之監督指導下,處理凡屬教會之財務收支事宜;負責維護教會公物及協助牧師、長老工作。
(三) 會員大會
由會員大會選舉牧師、長老和執事,且通過每年的事工計畫、預算和決算;教會任何重大的議案,如改變教會法規或買賣不動產等,也須由會員大會通過。於每年三月和十二月定期召開會員大會。